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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家乡“清明” 检察干警在行动
时间:2023-04-10  作者:李玉成  新闻来源: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守护家乡“清明” 检察干警在行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施甸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护施甸绿水青山,并有效推进林长制工作全面落实。清明节期间,施甸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制定护林防火工作值班表,协助乡镇开展检查点登记检查、野外火源管控等工作,与乡村干部共同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网”。


设卡点,防火源

按照工作要求,在所划分的责任区域的要道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点,安排干警参与护林防火值班值守,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的防火检查,劝导群众文明祭祀,严防火种进入山林,切实守护绿水青山。



广宣传,护生态

一是进入向林区的群众宣传防火知识,普及法律常识,提升群众防火意识,法律意识;二是加大护林防火宣传力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小广播持续播放森林防火常识,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护林防火的氛围。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做细做实。

护林防火,重点在防。为更好的守护绿水青山,检察干警们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工作任务,严防火源进山,努力做到看住人,管住火。时刻紧绷护林防火安全之弦,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切实营造共同护林防火的良好社会环境,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文明、低碳、绿色、平安的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