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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施甸县人民检察院院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9-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的批复》(云编办201912号),我院5个内设机构调整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因内设机构调整,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院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家耀: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宗良:协助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办公室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兴达:协助检察长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

副检察长韦成祥:协助检察长分管第三检察部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胡晓华:协助检察长分管政治部工作。

五个内设机构职责为:

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涉外事务联络、检察技术与信息、财务装备、新闻宣传等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司法警察、检务督查、离退休人员和党群等工作。